撰文/ 孫世昌 生醫資深顧問 2021/07/31
在(上)半部文章中,筆者已就FDA日後針對醫療器材製造商所使(採)用OTS軟體的規範管理而提出的「危害分析方法」與廠商該如何執行「危害緩減」的相關建議,為讀者們先做了簡單的整理;而在這(下)半部文章中,筆者則打算要與讀者們來接著檢視,在這份新修正版指引文件中,FDA到底提供了哪些個具參考價值的例示性說明案例?以及…針對製造商所經常提出的問題,FDA又作出了哪些個值得我們特別留意的解釋或回應?
Section-I:FDA提供的例示性說明案例
考量這份文件的後半部內容稍嫌繁雜,故為使讀者們能夠較容易的掌握住FDA在其所提出的各項說明案例背後所抱持的監管思維,筆者乃嘗試將之整理出下述幾個案例資料表,俾讀者們能更快速且較有系統的觀其梗概。
A. 說明性案例一:角膜地形儀
醫材產品名稱 | 角膜地形儀(Corneal Topographer) |
預期用途 | 角膜地形儀可提供角膜曲率異常的影像,簡單的來說,就是一般所說的「散光」(Astigmatism)。 |
描述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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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使(採)用的OTS軟體 | OTS作業系統,如Windows,通常是用來連接使用者、微電腦硬體平台、角膜地形儀、資料存儲與輸出的醫療器材。 |
OTS軟體的關注程度(LoC) |
評估判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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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提交文件 | 製造商應提交並滿足FDA對OTS軟體的「基本文件」的要求(可參考(上)篇文章內容)。 |
參考資料:“Off-The-Shelf Software Use in Medical Devices-Guidance for Industry and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taff (2019)”, p.13。